“百城万店无假货”30家示范店发出食品安全倡议

时间
2004-03-04

据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生产流通企业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引起群众不满的现象,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日前发出倡议,号召全国商贸企业行动起来,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确保食品安全,让群众放心购物。倡议如下:

全国商贸服务企业:

中宣部、商务部等八部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商贸企业诚信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迄今已进入第九个年头,这项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对企业有利、对群众有利的民心工程,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最近,一些地方生产流通企业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要在树立诚信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我们希望所有经营食品的商贸服务企业积极行动起来,确保食品安全,让群众放心购物,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保证质量。严把食品进货关,进货食品依法登记注册,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严把食品检验关,入库前严格执行现场验货、登记、核查、检疫制度和动物运输合格证明制度,未经检疫检验的坚决拒收;严把食品上柜关,建立完整的上柜食品质量责任制,包装食品“三期”分明,到期食品至少提前一天下柜,散装食品符合国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把食品销售关,加强易污染食品和散装食品管理,污染食品必须下柜,超市食品质量合格率要达到100%。

二、真实计量。一律使用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严禁掺杂使假、缺斤短两,保证消费者所购食品足额足量。建立复称台制度,使群众购买食品在量上没有疑虑。

三、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不搞虚假让利、优惠,杜绝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服务周到。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规范销售服务标准,建立诚信服务体系,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切实履行对顾客的承诺;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糖酒公司

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时代超市

石家庄市燕风楼烤鸭店

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副食品商店

浙江杭州楼外楼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汉通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市中闽百汇购物有限公司

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东副超市有限公司

白山市糖酒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奋斗路副食商场

哈尔滨道里菜市场

山东银座超市有限公司

济宁糖酒集团吉克隆商城

成都市红旗商场

贵阳喷水池商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昆明樱花购物中心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漯河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市壹加壹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四川乐山三八商场连锁有限公司

青海西宁市食品糖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糖酒副食品总公司连锁经营公司

宁夏固原市中山副食商场

新疆新特药民族药公司零售连锁分公司